一、活動主題:

【流光、雲影、行進者 VESPA In 高雄】

VESPA 車殼彩繪塗鴉比賽

 

二、活動內容:

    號招大專及社會創意相關參賽者,參與復古車外觀設計造型比賽,並邀請專

    業科系教授與創意評審團擔任現場評審。活絡設計師的創意,提升企業及產

    品附加價值,同時推廣高雄市之城市意象,促進設計產業之蓬勃發展。

 

    頒發獎項:

第一名 華園飯店住宿卷乙張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獎狀乙份。

優選三名 -   紀念商品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佳作獎狀乙份。

 

三、評審名單

    史志宏設計大師、張國安品牌行銷執行長、時尚評審團。

 

四、參賽者資格及報名方式

    設計師、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。

    比賽採現場報名方式或至痞客邦“VESPA IN 高雄”活動官方部落格報名, 

    請參賽者自己準備彩繪用具。

 

五、活動時間、地點及辦理單位:

    社會組: 98719

地點:   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P2倉庫

網址:   http://sub.khcc.gov.tw/pier-2/index2.aspx

 

辦理單位: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

承辦:     歐瑞斯品牌行銷公司

         

六、競賽主題: 設計VESPA(偉士牌)機車車殼彩繪設計比賽

    設計理念: 設計復古車造型風格、高雄城市概念風格。

 

七、參賽時程:

   


學生組:   98719

到場時間: 1:30PM~2:00PM

創作時間: 2:30PM~5:30PM 共三小時

評審時間: 5:45pm~6:10PM(含講評)


 

八、報名費:

    比賽無需報名費。

 

九、注意事項:

()關於參賽者
1.
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並將製作成裝飾藝術並展出。
2.
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。
3.
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。 
(
)關於得獎者
1.
在公告得獎二年內,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。
2.
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,及所產生的圖片、說明文字及模型等,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,進行公開展覽、宣傳及出版等活動。
3.
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,000()以上者,須依稅法規定扣除10%之所得稅(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%之所得稅)
(
)關於獲獎資格取消
1.
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,經法院判決確定者,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、獎品及獎座。
2.
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,且有具體事證者,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、獎品及獎座。
(
)聯絡方式
2009
VESPA In 高雄】承辦單位
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仁義街151-2
電話:07-330-3190
傳真:07-330-7192
e-mail - originius@msn.com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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