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主題:
【流光、雲影、行進者 VESPA In 高雄】
2009 VESPA名模生死鬥選秀比賽週
二、活動內容:
義大利經典VESPA車款以Modle平面攝影雜誌封面方式比賽及走秀比賽。
頒發獎項:
第一名 – 華園飯店住宿卷乙張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獎狀乙份。
優選三名 - 紀念商品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佳作獎狀乙份。
三、評審/攝影師名單
史志宏攝影大師、張國安品牌公司執行長、時尚評審團。
攝影大師 - 史志宏為參賽者攝影比賽照片。
四、參賽者資格及報名方式
參賽者必需介於8~28歲之間的男女。
比賽採現場報名方式或至痞客邦“VESPA IN 高雄”活動官方部落格報名,
請參賽者自己準備服裝。
五、活動時間、地點及辦理單位:
活動日期: 98年7月18
地點: 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P2倉庫
網址: http://sub.khcc.gov.tw/pier-2/index2.aspx
辦理單位: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
協辦: 歐瑞斯品牌行銷公司
六、競賽主題: 搭配VESPA經典復古車呈現雜誌封面
參賽者需自備服裝,搭配現場的車款進行平面攝影。
七、參賽時程:
比賽日期: 98年7月18
集合時間: 1:30PM~2:00PM
比賽時間: 2:30PM~5:45PM
八、報名費:
比賽無需報名費。
主辦單位 -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
承辦單位 - ORIGINIUS 歐瑞斯品牌行銷有限公司
策展人 : 創意總監 / 高尚仁
(一)關於參賽者
1.參賽者需自備服裝,搭配方式須配合主辦單位公佈之車款顏色及城市背景。
2.參賽者需攜帶身分證必須與報名者資料符合,未滿16歲之參賽者需家長陪同參賽。
3.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相關詳細資料。
(二)關於得獎者
1.在公告得獎及入選二年內,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。
2.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,及所產生的圖片、說明文字及模型等,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,進行公開展覽、宣傳及出版等活動。
3.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,000元(含)以上者,須依稅法規定扣除10%之所得稅(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%之所得稅)。
(三)聯絡方式
2009年【VESPA In高雄】承辦單位
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仁義街151-2號
電話:07-330-3190
傳真:07-330-7192
e-mail - originius@msn.com